在一个地方上班了半个月,然后老板前一天说觉得不符合这份工作的话,可以提出辞职,我就提出了辞职,然后说的好好的17号发工资,然后今天又和我说因为没有签合同,只发500块给我,请问这样合法吗(是她自己一开始没有要求签的)
让你上班,又引导你辞职,又只给一部分工资,又没给你签合同,我想放他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