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按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空闲超过两年不能确权,而且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依据如下: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