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砍头为什么选在午门

如题所述

首先明代时,如果大臣触犯了皇帝的尊严,便以“逆鳞”之罪,被绑出午门前御道东侧打屁股,名叫“廷杖”。起初只是象征性责打,后来发展到打人致死。如明正德十四年(1519),皇帝朱厚照不顾国民疾苦,而又要赴江南选美女。为此群臣上谏,皇帝发怒下令廷杖舒芬、黄巩等大臣130余人,当场打死11人。此外明嘉靖皇帝朱厚熄,继承其堂兄朱厚照的皇位后,欲追封他的生父兴献王为帝,遭到大臣们的抵制。群臣100多人哭谏于左顺门,皇帝下令施行廷杖惩罚,当场毙命17人,所以民间有“推出午门斩首“之言流传。其实明清皇宫门前极其森严,犯人“斩首市曹”决非此地,而是必须押往柴市(今西四)或菜市口等地刑场处决的。
清代时,午门是皇帝每年冬至颁发来年历书的地方。遇有战争获胜之时,便在此处举行凯旋“献俘“礼仪。

再者午门位于子午线上,阳气最盛,凡是犯人被斩首后由于阳气太盛,幽魂不得干扰生人,直接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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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5
推出午门斩首”是我们在看戏剧和影视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在人们的印象中,午门成为 皇帝处置官员罪犯的行刑场地。但是经过学者们的考证,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推出午 门斩首”其实是错误的说法。那么到底午门是不是斩首的地方呢? 要想知道“推出午门斩首”这个说法是不是正确的,首先就要弄清午门在哪的问题。根据史 籍的记载,在元代以前,都没有发现有“午门”这一称呼。一直到公元1367 年,朱元璋在南 京称吴王后开始修筑宫室,他把皇城的南门命名为“午门”,这是“午门”在历史上第一次 出现,但它是皇城之门而不是宫城之门。《明会典》中这样记载:“吴元年,作新内正殿,曰 奉天殿,前为奉天门„„周以皇城。城之门南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元武”。 到了1377 年,朱元漳又在南京改修大内宫殿,决定把阀门称作“午门”,这才是皇宫的正门 以“午”为名的开始。等到朱棣在北京正式修建宫殿时,一切都仿照南京皇宫的建制,其宫 门的正门,也沿称“午门”的称呼,从此直到清代,始终未变。“推出午门斩首”之说中的 “午门”,应是皇宫的南门,也就是紫禁城的正门。 “午门”又被称作“五凤楼”,分上下两部分,下为墩台,正中开三门,两侧各有一座掖门, 俗称“明三暗五”。这五个门洞各有用途:中门为皇帝专用,此外只有皇帝大婚时,皇后乘 坐的喜轿可以从中门进宫,又通过殿试选拔的状元、榜眼、探花,在宣布殿试结果后可从中 门出宫。东侧门供文武官员出入。西侧门供宗室王公出入。两掖门只在举行大型活动时开启。 此外午门还是颁发皇帝诏书的地方。每年腊月初一,要在午门举行颁布次年历书的“颁朔” 典礼。遇有重大战争,大军凯旋归来,要在午门举行向皇帝敬献战俘的“献俘礼”。这样看 来,午门是个很重要的场所,把如此重要的地方作为杀人刑场显然不合情理。 既然不合情理,为什么还会有“推出午门斩首”这样的说辞呢? 第一个原因是在封建社会,皇宫是封建权力的象征,是国内的最高政治中心。普通人不可能 了解皇宫内的生活以及发生的事情,因而许多有关宫廷方面的故事,引起了人们的很大兴趣。 那些流传下来的宫廷掌故,往往夹杂了许多似是而非的成份。 第二个原因是小说传奇等文学作品的传播。明朝以前,从未见有“推出午门斩首”的情节, 自明代以后,就逐渐见到并且日益增多。《说唐后传》是我国成书较早的一本演义小说,叙述 的是罗通扫北和薛仁贵东征的故事,其中就有多处关于推出午门斩首或枭首的情节。《封神演 义》及《说岳全传》内也有提及午门或推出午门斩首的故事。这些演义小说成书的时间大约 在明代中叶,后世清代大量的才子佳人小说、公案小说及杂剧之内,关于“推出午门斩首” 之说就屡见不鲜了。这说明此类情节的产生和流传,仅仅是在明清两代。 然而,“推出午门斩首”这一说辞不存在,不代表午门就从未发生过行刑的事例。明朝历史 上确实是有不少官员曾被拿在午门问罪,也确曾有不少官员死在午门之外。 明朝时,如果大臣触犯了皇帝的尊严,便以“逆鳞”之罪,施以“廷杖”之刑。“廷杖”就 是用大棍子打屁股,行刑时用麻布将罪犯从肩膀以下绑住,使其无法动弹,再把他双足用绳 索绑住,由壮士四方牵拽握定,只露出臀部和腿部,接受廷杖。先由军校打三下,作为开场, 然后,上百名军士一边呼喝壮威,一边轮流执杖施刑。打完,再用厚布将人裹起,几个人一 齐用力,将其抛起,掷到地上。经过此刑的人,能活下来的很少,不死也落个终身残疾。而 “午门”就是这种酷刑的实施场地。 清代刀剐之刑 明朝创造了一个同时廷杖人数最多的记录。正德年间明武宗同时廷杖过一百零七位大臣,时 隔不久,嘉靖皇帝就打破了这个纪录,同时廷杖一百二十四人,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廷杖 制度说到底依旧是封建集权制度发展的产物,是封建皇帝铲除异己,巩固统治,满足自己虚 荣心及统治欲的表现。 在当时封建的观念下,杀人被认为是凶事,在一般情况下,皇帝是不会让这种不吉祥的杀人 之地靠近自己的宫室的。所以自古以来,刑人之地不仅不在皇宫大内的门口,而且一般是要 在都城之外,一般都在人多热闹的街市。《礼记王制》所说的“刑人于巿,与众弃之”就是 说将犯人在街市斩首然后抛弃在那里。清代北京斩人就常在宣武门外菜市口。杀人砍头的地 方之所以选在菜市口这样人多的地方,是因为封建统治者既是为要用屠刀来维护自己的专制 权威,更是要藉此恐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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