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从员工工资扣
计提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在公司里面上班包吃的一般做福利费。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另外,如果是与其他餐厅合作,提供员工午餐。 则企业付给合作餐厅的经费补贴,实质上属于对方的经营性收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二条同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对于这个职工午餐费的税务处理如下:
对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固定的量的范围,实务处理中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
一是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
二是符合规定的补贴,实际发生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扣除。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如果是现金形式做为补贴发放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如果是食堂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
员工聚餐,也就是公司报销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
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内部食堂为单位员工提供服务,不对外经营。该食堂相应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做账。
购入菜、米、面、油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
支付食堂经费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
收取员工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根据员工服务对象分配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