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司法解释与新法律冲突了如何解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2-16
这种司法解释属于规范性文件,效力连规章都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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