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赔偿如何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人身伤害赔偿项目的规定有甚麽不同点?并分析其原因。

第1个回答  2011-12-26
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和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精神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虽然没有规定,但是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没有冲突,司法解释也没有被明确废止,仍然有效。现实中仍然适用司法解释。
第2个回答  2011-12-22
是指《侵权责任法》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赔偿如何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吧。一些学者认为《侵权责任法》二十二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仅限于人身损害赔偿,故司法解释有关“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因侵权行为灭失就不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了。(新法优于旧法)但是也有的学者认为,司法解释应该继续适用,因为司法解释保护的并非“具有纪念意义物品”本身,而是寄附其上的情感利益,故应得到保护。个人比较认同后一种观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22
基本没差别。
第4个回答  2011-12-22
不要百度,自己老实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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