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社会养老保险

我是一名厨师,自2007年10月6日在一家国有企业的下属宾馆工作至今,酒店于2008年11月与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到现在也没有发到我们个人手里,(当时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有几名厨师起诉单位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酒店怕我们剩下的几名厨师以后再起诉酒店才与我们签订的)当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与我们约定不为我们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理由是我们的厨师的工资比较高,社会养老保险金已经包含在工资内,并把这一条写在了劳动合同里,请问酒店这么做合法吗?我想依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开酒店的,一般都有社会背景,现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本身就是2部纸糊的法律。一般落后地区民营企业公司,买两三个人,象征一下,每年年审下《劳动执法年审合格证》就OK。除非有重大劳动纠纷,否则去劳动仲裁委的话,基本没什么作用

我建议你:
1、如果你觉得公司待遇不能达到你的预期,你就辞职走人;
2、如果你觉得还可以,就算了,不要执着于一点社会保障,仲裁赢了一般也就补偿你入职年限(不满半年的按0.5年计)X12X(基本工资X3)两三百块钱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现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是普遍现象,不是个案,不喜欢就凭本事进点大企业,没那个能力就别怨天尤人,社会体制就这样,没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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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0
不合理,社保是应该给你们交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5-10-06
  劳动合同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是只要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必须为其缴纳20%的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也就是劳动合同是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要求。‍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3个回答  2010-01-10
你的理解是对的
酒店合同中的说明属于无效条款
可以要求酒店给交保险
第4个回答  2010-01-17
你理解是正确的
首先,酒店已经长达一年没有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根据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长达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将自动变成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另外,社会保险必须由公司自员工用功之日起,为其缴纳.未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会福利的公司,员工有权无须提前30天,即可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
最后,请记得保留一些证据,维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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