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维新与中国戊戌变法,为什么一个成功、一个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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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历史

1)社会背景: ①日本明治维新前,各种社会矛盾尖锐,幕府统治已成为众矢之的。 ②而中国的封建统治危机虽然十分严重,但由于封建统治者与帝国主义勾结,封建势力还比较强大。 (2)领导力量: ①尽管日本资产阶级尚不成熟,但向资产阶级转化的下级武士充当了倒幕运动的领导。他们懂得斗争策略,建立了军队和基地,分阶段完成了对敌对旧势力清扫的任务,保证了国内改革的顺利进行。 ②中国的维新派力量脆弱,仅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没有实权的皇帝身上,加之封建势力的强大,因而改革不能成功。 (3)政策措施: ①日本幕府统治被推翻后,明治政府发布命令,采取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改革措施,使日本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②在中国戊戌变法中,尽管光绪帝也颁布了一系列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变法诏书,但由于资产阶级维新势力并未掌握政权以及守旧势力的强大,根本不可能实施。 (4)国际环境: ①日本明治维新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末,当时世界还处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夺取殖民地的高潮也尚未开始。由于西方列强集中力量侵略中国,客观上为日本的明治维新提供了一个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 ②而中国戊戌变法已是19世纪的90年代末,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中国成了列强瓜分的对象。这时帝国主义列强也决不愿意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国际环境对中国维新运动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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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6
中、日两国面对19世纪中、后期西方列强殖民侵略的进逼,都展开了各种形式的改革,然而最终达成改革目标而独立富强的,却是日本。有观点认为是西方中国这样既有广阔市场又有丰富原料的国家,对日本的殖民侵略相对而言没有那么严重,也让日本能够把握住难得的机会而走上强盛之路。但若深入检视改革历程即可发现:清廷为了保有既得利益,只提倡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改革,而极力避免触及政治改革,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日本则是全盘西化,并且相当程度地注重典章制度与思想、观念方面的改革。

就社经层面而言,19世纪时的日本已有一些现代商业社会的基础,当时的中国则仍旧欠缺。例如:日本幕府时代已有专责封地管理的“藏元”,称为“两替屋”的银行业,以及其他各种现代商业元素。明治维新只不过是把各种商业元素予以结合,成为强大的力量影响全国。中国在现代商业元素方面则几乎付之阙如,社会上的商业行为仍以农业为其根本,欠缺银行业、保险业、会计业、法律业等现代商业体系的必要机制。要在中国推行类似明治维新的改革,容易被传统社会排斥。

此外,日本人面对国家存亡的关键时刻,能够力促团结(民族主义),结合成一股影响力远胜于传统守旧派的强大势力,也确立排除改革障碍的决心;加上明治维新过程中,向西方进行各方面学习(相对于洋务运动)的彻底性,并改变政治制度为君主立宪制,最终使日本得以快速崛起。中国于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所进行的戊戌变法,虽然对于制度层面的改革也开始稍有动作,但改革共识的凝聚力显然不足,最终仍逃不过以既得利益者为首的传统守旧派的扼杀而以失败告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06
首先从结果来看,日本明治维新成功了,中国戊戌变法失败了.日本明治维新是一次比较彻底的改革,使日本一个受帝国主义压迫的东方小国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变成一个世界强国;中国戊戌变法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政治改良运动,并且只维持了103天就被封建顽固势力扼杀了,中国没有因此而走上富强的道路.
明治维新是一次比较成功的改革,它使日本摆脱了封建的束缚,让日本走上了强国之路,但它也有它的局限性,它没能彻底得废除封建制度,致使日本发展受限。而戊戌变法,从根本上说并不成功,但它确确实实动摇了中国封建制度的基础,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第3个回答  2010-01-06
(1)社会背景:
①日本明治维新前,各种社会矛盾尖锐,幕府统治已成为众矢之的。
②而中国的封建统治危机虽然十分严重,但由于封建统治者与帝国主义勾结,封建势力还比较强大。
(2)领导力量:
①尽管日本资产阶级尚不成熟,但向资产阶级转化的下级武士充当了倒幕运动的领导。他们懂得斗争策略,建立了军队和基地,分阶段完成了对敌对旧势力清扫的任务,保证了国内改革的顺利进行。
②中国的维新派力量脆弱,仅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没有实权的皇帝身上,加之封建势力的强大,因而改革不能成功。
(3)政策措施:
①日本幕府统治被推翻后,明治政府发布命令,采取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改革措施,使日本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②在中国戊戌变法中,尽管光绪帝也颁布了一系列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变法诏书,但由于资产阶级维新势力并未掌握政权以及守旧势力的强大,根本不可能实施。
(4)国际环境:
①日本明治维新发生在19世纪60年代末,当时世界还处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夺取殖民地的高潮也尚未开始。由于西方列强集中力量侵略中国,客观上为日本的明治维新提供了一个较为有利的国际环境。
②而中国戊戌变法已是19世纪的90年代末,世界资本主义已经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中国成了列强瓜分的对象。这时帝国主义列强也决不愿意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国际环境对中国维新运动很不利。
第4个回答  2010-01-06
日本明治维新
从政策措施的实施上分析:
日本幕府统治被推翻后,明治政府发布命令,采取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改革措施,如奉还版籍(1869年)、废藩置县(1871年)、改革封建身份(1869至1873年)、废除封建俸禄(1876年)、地税改革(1873年)、教育改革、殖产兴业、修改不平等条约,最后制定宪法(1889年)、召开国会(1890年),使日本成为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的“百日维新”中,尽管光绪帝也颁布了一系列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变法诏书,但由于资产阶级维新势力并未掌握政权以及守旧势力的强大,根本不可能实施。

日本明治政府巩固政权后,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奉还版籍(1869),废藩置县(1871),改革封建身份(1869-1873),废除封建俸禄(1876),地税改革(1873),教育改革,殖产兴业,修改不平等条约,最后制定宪法(1889),召开国会(1890),使日本改变了落后状况,迅速崛起为亚洲强国。

在中国的“百日维新”中,尽管光绪帝颁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裁撤冗员,广开言路,允许官民上书言事,裁减绿营,编练陆海军;取消旗人特权,准许自谋生计;改革科学制度,废八股,改试策论;保护的奖励农工商业等等,这些都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但由于维新势力并未掌握政权以及守旧势力强大,各级守旧官员抵制,一系列变法诏书都未得到贯彻执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上(光绪帝)无权既久,大臣所共闻知,彼等有深宫之简界,有臣寺之奥援,岂畏此守府之君,空文之诏哉。”

明治天皇政府确立后,逐步进行政权建设,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政体,新中央政府的成员都由朝廷的和西南强藩的维新人士担任。新政权发布命令,进行除旧布新的各项重大改革,使日本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可见,日本明治维新,是在明治政府完全掌握实权的前提下进行的。
而中国的戊戌变法却不具备上述前提条件。首先,变革前,中国资本主义虽有发展,但程度不如日本。农产品也已开始商品化,但中国农村的自然经济没有受到象日本那样具有全面性的冲击,在广大的内陆地区变化小,有些地方甚至原封不动。中国的商业资本也往往脱离生产领域,导致中国难以出现包买商,分散经营的小商业反而成为自然经济的补充。因此,诞生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由于资金少、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和封建势力、帝国主义既矛盾又依赖,从而决定了它具有双重性格——革命性和妥协性,且妥协性比较大。
其次,在中国,地主土地所有制对商品经济具有很大的适应能力,一是由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各级政府官僚往往利用手中的政治特权,广置田产,成为大地主,其经济利益同封建土地制度紧密相连。因此,他们始终是中国封建统治最可靠的支柱。二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历来实行“重本抑末”政策,严格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一些大商富贾为寻求经济上的稳定,向土地大量投资,转化为新兴地主,这些新兴地主不象日本的新兴地主那样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反而加强了地主阶级力量。可见,在中国戊戌变法前,由于土地制度对商品经济的适应性,很难从地主阶级中分化出一支离心力量。
再次,中国维新派虽仿效日本明治维新,但却没有仿效暴力夺权这一条,他们始终没有真正取得政权。戊戌前几年,维新派代表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人,重点在做维新变法的宣传、组织工作。在变法主张方面比日本维新派激进得多。在政权建设方面,戊戌维新派却远不如日本维新派重视和持久,他们没有从事政权改革的实际的斗争,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吏绝大多数是反对维新的守旧派,维新派成员毫无实权,其最高不过四品卿衔军机章京,能够见皇帝,起草谕旨而已,特别是清朝最高权力仍掌握在反对变法的慈禧太后手中,维新派所依托的光绪皇帝并无实权。维新派与军队更是没有沾边,首都周围的武装力量——“北洋三军”及北京城内的警卫大权,均掌握在慈禧亲信荣禄的手中,直到顽固派密谋政变,维新危在旦夕,才仓促定计,由康有为奏请光绪皇帝“请抚袁以备不测”,谭嗣同还冒命亲往袁宅,请袁世凯出兵“保护圣主,复大权,清君侧,肃宫廷”,结果造成历史悲剧。
由此可见,中国的维新变法是在维新派未进行暴力夺权,也没有真正掌握政权的情况下,依托毫无实权的光绪皇帝进行变法的,这是变法失败的一个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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