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机关,行政级别相当于乡级行政区。但不属于乡级行政区,对应于农村和牧区的乡、民族乡、镇、苏木、民族苏木的人民政府以及县辖区的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有行政编制和临时人员两种。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第二条 十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口以下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五万人口以下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一般地不设立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须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一般地应当同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
(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扩展资料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历史性积极作用。随着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更显重要。应该看到,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都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体制不顺,职责不清,责权利不一致。区、街事权未合理划分、界定,区(市)级部门延伸到街道的机构和人员应下放的还未下放,街道办事处事多、人少、责任大、权力小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综合管理职能和社区服务功能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和制约。
二是内设机构不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有的多达10个以上,且设置不科学合理、不规范,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影响了街道职能的发挥。
三是行政编制偏少(有的仅10名左右),造成人员超编严重,超编率达20%以上;有的为解决工作急需,不得不使用事业编制,形成政事不分,混岗普遍。
四是临时人员多,靠收取各种费用维持,增加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为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作用,确保辖区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高速持续发展,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参考资料:
街道办事处属于地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级别相当于乡级行政区。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
根据《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二条 十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口以下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五万人口以下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一般地不设立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须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一般地应当同公安派出所的管辖区域相同。
扩展资料:
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乡镇政府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二者治理能力是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镇改街道办事处有着与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政府相似的特征,但是又有别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处于城市基层管理第一线,是连接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是国家行政权力与基层社会互动的枢纽平台,街道位于基层行政机关末端和基层社会建设顶端之间。
在末端与顶端的连接处起着衔接转承的作用,同时街道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镇改街道进程中原农村地区的基层社会转变为城市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也由政府性质转变为派出机关性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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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 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
人员编制以行政编制为主,也有部分事业编制。
参考资料:全国街道办事处快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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