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在河源市农村商业银行办的购房商业贷款的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2倍(5.88)呢?

如题所述

为了统一计息方法,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以下几项计息的基本原则: ①计算各种存贷款利息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一下四舍五入。凡是分段计息的,每段利息应先保留至厘位,各段利息相加得出利息总额,再将分位以下的厘位四舍五入。 ②期限的计算。A.算头不算尾。也就是指从存入日期起至支取日前一天止。存的当天计息,支取的当天不计息。例如一笔存款,5月13日存入,6月25日支取,5月13日存入的这一天是“头”,计息;6月25日支取这一天是“尾”,不计息。所以,该笔存款计算存期应为一个月零十二天。B.对月按30天计算,不论大月、小月、闰月、平月均是如此。C.自存款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一年按360天计算。如1989年8月6日存入,至1990年8月6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日为一对月。如1989年6月5日存入,至1989年7月5日支取即为一对月。如存入日为到期或支取月份所没有的,即以到期或支取月份的最末一天做对月计算。如1988年10月30存入,定期半年,到期日应为1989年4月30日。再如,1989年8月31日存入,定期半年,到期应为1990年2月28日。D.定期储蓄到期日如遇假节日,储蓄机构由于不对外办公,所以可提前一天支取,视同到期,按到期计算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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