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缴纳具体如下:
1、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2、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3、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4、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如下: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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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18

分公司注册后如何缴税?,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分公司注册后如何缴税:
(一)在境内注册分公司跟普通公司来比较,分公司是不具独立的法人实体,在成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需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所发生的利润跟亏损要跟总公司的进行合并计算,生成“合并报表”;而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成立的分支机构缴纳所得有2种方式: (1)独立申报纳税;
(2)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根据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来采用哪种形式来缴税则,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二)在境外设立分公司
(1)需要注意到,境外分公司跟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时,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而不是东道国,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还是依然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情况的收入扣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的内容;
(2)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就不存在这种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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