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原告为了达到自己起诉的目的,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也就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只需要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即可,必要时可以视情况向法院提交证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9-26
1、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2、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3、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扩展资料:
原告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原告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因民事诉讼案件数量大,本文中的原告仅指民事诉讼中的原告。
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人员。
刑事被告人享有辩护、最后陈述、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的权利,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申请回避、提起上诉、要求再审的权利,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侮辱其人身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其法定诉讼权利,同时有权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和搜查、扣押等(见米兰达规则)。
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更换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被告,即通知符合条件的被告参加诉讼。如果被告不符合当事人条件,而原告又不同意更换,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此时被告即成为反诉的原告,本诉的原告即成为反诉的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与原告法律地位平等。
是指被诉称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争执,而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