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乡下教师转行到县委宣传部工资(事业编制),薪级工资由原来的十三级253元降到了十二级233元,这是为什么?这符合工资政策吗?岗位工资变成了参照管理工资,但是标准没变,还是590元,工资总额降低了157元。我是1996年8月参加工作的,2006年工资套改时薪级工资是十级。主要想知道,薪级工资降了一级是不是合乎工资改革政策?请教在行的高手帮忙,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