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但未过户,原房主有权要回房子吗?

5年前买了一套2手房,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房价涨了很多,如果原来的房主要求以原价要回她的房子,请问她有这个权力吗?

房屋买卖后未过户,想要收回房屋,也就是不卖了的,可以收回,但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房产过户手续: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交易的程序在法律上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涉及到原房主违约的,或者不履行合同规定的,那么是需要相关违约金的赔偿的,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应当合同的义务,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房产的过户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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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4
严格的说现在的房子仍然属于原房东的,因为按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转移要件,你所买的房子还未过户在法律意义上所有人还不是你。房屋买卖合同只是一种债权关系并不影响物权的归属。所以原房东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屋甚至另行买卖。建议你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或者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1-04
有权的,没有过户,证明房产还在她的名下,此情况就是你的损失了,法律上承认的只是房产证。顺便问一下,没有过户也能算是您的房子吗??如果她硬要收回,您可能只能取回违约金,也就是押金的2倍。但愿您的押金是50万元。
第3个回答  2010-01-03
不好意思,按照现行法律,她有这个权利。我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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