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停职只发放基本工资已经连续5个月了,公司也不解决,请问我可以到其他公司上班吗

被公司停职只发放基本工资已经连续5个月了,公司也不解决,请问我可以到其他公司上班吗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想去其他单位上班,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期下,下一家公司的工作不能影响本单位的工作。《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一个人不能同时签两家公司的合同的条款,但有约束企业的条款。规定了:企业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损失的,要承担责任。一、《劳动法》的规定: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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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7
设有特殊约定,可以,写个辞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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