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要债的手段,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直接突破法律底线,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一、要债的,是一班什么人?
公司往往雇佣劣迹斑斑的地痞、流氓、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对社会充满仇恨的人,基本上是没文化的法盲,无知无畏。
二、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的人,什么事做不出?
堵门;泼油漆; 打砸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对借款人拳打脚踢,锁进狗笼子,不给水喝,不给饭吃;逼人致死,甚至故意杀人。要债的这班人,顶着欠债还钱的正义感,到借款人的厂区、办公地点、住所追要债务,天天来天天闹,直至借款人弃厂跑掉。更有甚者,利用定位系统去找借款人,找到借款人的后果是打、骂、关,其惨状惨不忍述。
有人曾狂言:要债,有的是办法。人,抓了放,放了抓,不还钱就打,直到还足钱为止;我还可以通过手段,把他卖到某地去做工,只管他吃饭,工资用来还债,合同上逼他按上手印;我还可以打上标语,写上他的名字,某某某欠债不还,到他厂里去闹,不让它生产,到他班上闹;我还可以用我偷来抢来的车去撞他的车;我怕什么?监狱我不是没坐过,我还有一帮生死弟兄;我们的办法多了。
追问电话多少
出了事呢
无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