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时,内部未实现利润如何编制抵消分录?

具体案例如下,我的思路是,子公司多计提的摊销要做抵消分录,进而子公司净利润增加2万,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为80.4。但是答案是C 80,我不清楚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望大佬不吝解惑!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36条,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顺流交易),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逆流交易),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消。
本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专利属于内部顺流交易,计算少数股东权益时不予考虑该交易存在的未实现内部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300+100)×2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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