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工厂做普工的,进厂的时候没说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我们做两个月后,感觉工资低,不想做了,然后去找老板说我们要辞职,老板说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我们就说我们进来的时候你也没说三个月后才可以辞工,然后我们说辞急工,老板就说再做三天,然后还扣底薪的三分之二的底薪,我们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写了一份简历,有没有律师替我们解答,到底该不该扣我们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