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做普工做了一个月啦,不想继续做下去啦,我就辞职啦,领导说一个月后才看可以走,后来我请假几天!

最后这十几天都没有来了,我是不是做错了,我的上个月工资还能拿吗?

可以拿到。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劳动法也规定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并不意味着要30天后才能离职,所以要能证明自己确实通知了单位。如果在职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在结算工资时做出相应的扣除,但是不能超过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平均工资,则按最低平均工资发放。可以在离职后60天内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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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6
只要正常办离职都能拿的到工资的,如果有住宿舍,就有水电费扣款,反正扣掉了扣款你依然还是有点钱,但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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