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在一个省交的以后怎么合并

如题所述

社保不在一个省交的以后合并的步骤如下:
1、在新就业地建立新的社保关系,由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社保的书面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3、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迁移养老保险合并;
4、保管好各地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以备迁移养老保险时使用。
社保跨省合并的影响因素:
1、社保政策差异:不同省份的社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包括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等;
2、信息系统互通:社保信息系统是否能够实现跨省互通,影响着合并的便捷性;
3、个人账户管理:个人社保账户的管理方式,如是否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会影响合并的流程;
4、档案转移程序:社保档案从一个省份转移到另一个省份的具体程序和所需时间;
5、缴费年限要求:合并社保时,各省份对缴费年限的要求可能不同,这将影响最终的养老金领取;
6、异地就医政策:跨省合并社保后,异地就医的政策和报销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
综上所述,社保不在一个省交的合并步骤包括在新就业地建立新的社保关系并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然后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迁移养老保险合并,并保管好各地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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