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的习惯,收到发票就入账,不管这个发票当月是否认证(我们公司的情况,很多发票可能都要推后两个月才认证)
借:原材料
待摊费用-待认证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发票联贴在这个记账凭证后作为原始凭证
认证时,把当月认证的发票的进项税的金额合计起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待摊费用-待认证进项税
这个凭证后面不附原始凭证,因为在我看来,这属于结转。
现在公司新来一个主管,她说我的凭证内容没有问题,但是发票联应该放在认证的那个凭证后面作为原始凭证,不然税务审计的时候,认证当月的发票不在当月的凭证里,有问题。我问她那第一个凭证后面不是没有原始单据吗,她说第一个凭证是暂估,没有原始凭证可以,或者把发票联复印来放在第一个凭证后面。我不认同我们主管的说法,我认为第一个凭证不属于暂估。请谈谈你的观点
我们公司的问题是,收到的发票基本都要两个月后才能认证,因为我们经理不愿意报税的时候显示有留抵税。而我一般喜欢收到发票就入账,不喜欢留很多发票在手上。这样一来,在我这个凭证后面,可能就要附几十张抵扣联的复印件。这样行吗,我把认证结果打印出来,作为原始凭证,这样有没问题?况且,每个月认证的抵扣联,都有装订成册。审计或者国税的人来的时候,如果质疑我的这个记账凭证,我可以出示装订好的抵扣联给他们看啊。这样有没违反什么原则?
这样类似的问题是一个公司很平常的账务处理;你的处理方法是对的,但未认证的抵扣联发票可记入应交税费/未抵扣(认证)税金科目(或其他应收款),记入待摊费用科目有点不合适;比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2701,那应交税费/未抵扣(认证)税金是2702;发票联应该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作为原始凭证;因为发票联入账后,和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结转都有影响;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未抵扣(认证)税金
贷:应付账款
次月认证前,把未认证的抵扣联发票复印,作为认证的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未抵扣(认证)税金(红字)
你新来的主管论点和想法不客观、不实际;肯定很年青吧?没什么经验;像这样平常的财务,我们都是这样处理的;这和审计完全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