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物业费的业主是否有权加入业委会?

向各位大虾请教!我们小区正在组建业委会,现已进行到业主代表报名选举阶段。其中有一部分报名业主尚未缴纳物业费,社工委同志说该类业主无权加入业委会。现请问:“未交物业费的业主不能加入业委会”这是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还是单方面说辞?盼知情人士解答,跪谢!!
如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能否请知情人士告知具体的相关条例,谢谢!

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不能加入业委会的。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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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4
可以!不过要看当地主管部门以哪个条例文件作为参考!按选举法和被选举法是有资格的,按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也是有资格的,按住建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程》也是有资格的,但是一般各省市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有利益链的关系,都会规定要按时交纳物业费否则无权利参选业主委员会。
但是小法依大的规则是可以参选业委会的
其原因有:
1、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无关。欠费业主也是业主,有资格参加选举。具不具有选举资格与能不能当选委员,是两个问题。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房屋产权人应尽的义务,业主欠费既影响物业管理企业正常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欠费业主不宜作为全体产权人的代表,但这并不是等于是剥夺了欠费业主的被选举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除因违法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之外,任何人的这项权利不被剥夺,业委会选举是基层自治性质的,和村委会选举一样,是一项典型的政治权利。你条例也好,规则也好,跟宪法比起来都是下位法。
3、对于业主是否存在未按时交纳物业费的情况,街道办事处可以采用主动获取相关信息、业主本人主动承诺的方式,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在小区显著位置将相关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若物管企业和其他已缴费的业主均无异议就不影响参选业委会。
如果物业服务双方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存在争议,最终结果以人民法院判定为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明确不可以。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有业主身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891号给朝阳区小区办答复中提到“欠费业主不宜作为全体产权人的代表。”区县小区办在备案时要提供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中塞进“业主大会筹备组向物业公司发出的当选委员缴费情况查询函”和“物业公司出具的当选委员按时缴费证明”两项内容,虽然这两项材料绝非“法律法规规定的”,但由于目前小区办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现官不如现管,委员中如有不交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要想备案难免遇到很大困难。

估计你们是没有在第一份公告中未明确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认定的内容.比如需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内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一、按照业委会的相关规程和要求,一般来说,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不能加入业委会的。
二、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应当符合下列6个方面的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6)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4个回答  2018-11-08
可以参选!
因为公民有被选举权。
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
所有阻止者,都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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