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合理避税方案 头像
很多企业税负都较重,并且是整体税负,同时也存在着被发票不足的问题,缺成本票,利润虚高,分红走出来要交20%的股东分红税。
面对对企业的这些税负压力,不但做内部得财务规划,外部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自身的情况,结合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
一,自然人代开政策
只要公司符合自然人代开的条件,并且主体公司可以接受相应的票据,那么就完全可以选择自然人代开,而且流程比起个人独资企业来说,要更加快捷。只要企业提供相应的信息,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拿票入账了,企业或者个人去有相应代开政策的税务局大厅开票。开具发票的同时会出具完税凭证,不需要收票方代扣代缴,不需要汇算清缴。
二,个人独资企业
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在按核定其行业利润率10%基础上根据五级累进制税率表计算后加计扣除,可开专票与普票,
在国家扶持将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降到1%之后,其享受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附加税及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综合税率在3%左右,和其需要缴纳的个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相比其占比不大,却能为其增加很大一笔能够自由分配的资金,并且个人独资企业在完税后,不需要再单独缴纳分红税,可直接将利润提现到法人账户,自由分配。
三,有限公司财政奖励政策
在洼地多以通过成立新公司、分公司等形式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地方留存比例的基础上进行财政扶持奖励,当月缴纳,次月返还。
增值税地方留存50%,财政奖励比例:75%-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财政奖励比例:75%-90%
案例分析:某建筑劳务公司年纳税500万,其中增值税300万,企业所得税200万,这500万相对企业来说是实在的缴纳出去了的,但是分流到洼地后,则:
增值税奖励:300万*50%*75%=112.5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200万*40%*75%=60万
共奖励:112.5万+60万=172.5万
通过筹划后,总共500万的税收财政可奖励172.5万,企业可将这笔钱用作员工福利或者企业的扩大发展等,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为企业节约了企业的成本。
并且财政奖励都是当月缴纳,次月返回的,企业能够及时的享受到这个优惠政策。
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也要做到但是按量的纳税交税。企业的每一笔业务都会做到三流合一。
企业想要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可以利用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众所周知,我国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会出台一些招商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全国各地的企业来当地注册公司,享受这里的优惠政策,不受地域限制,这就是我们常常听到的“总部经济”模式。
企业税负压力大,可以通过享受税收优惠奖励扶持政策,来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从而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
具体政策为:
增值税可以奖励扶持返还;75%——85%
企业所得税可以奖励扶持返还;75%——85%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仅需:0.5%-3.16%
核定后不用考虑成本票,且可以开具专票进行抵扣
非常适合一些成本票欠缺,利润虚高的企业和个人
税收扶持奖励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税收扶持奖励次月奖励扶持到账
总部经济注册式招商,不用实地入驻当地,只需注册在当地,就可申请当地的税收扶持奖励政策
全国各地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随着营改增体系的完成,金税三期的监管,使得以前大部分公司从外部买发票充当成本,规避企业所得税的做法无法继续实行。
但是还有很多合理合法避税、节税的方式:
有效利用我国或者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打造低税率洼地;
通过转变业务关系或者改变商业模式和对象等合理合法方式将部分收入或者利润导入低税率洼地;
将股东分红、员工劳动收益收益,转化为一人企业服务费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