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涉及到的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如题所述

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劳务派遣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劳动合同说明劳动者是单位的员工,劳务派遣合同说明劳动者是劳务公司的员工而非单位的员工。首先收入会不同,和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职工在各个方面都会得到较优惠的待遇,而和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职工的收入则取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整体效益,一般而言都是收入较低。其次劳动争议的处理不同,如果和单位签订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其福利和待遇及争议处理都有一定保障。而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话,该单位往往可以轻易的侵犯权益,而职工很难进行保障。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以后,一般由劳务派遣公司把劳动者派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会给实际用工单位订立派遣协议。所以实际用工单位不会在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 如果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要求担责,如果实际用工单位有过错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连带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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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2
一,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向劳动者支付保险工资等费用。
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由劳务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进行劳动服务工作。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2022-05-25
简单的说就是用工单位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单位,用人单位是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这个区别主要是在劳务派遣里出现的。
在《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中,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而被派遣的劳动者工作的单位为“用工单位”,也就是说派遣单位要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是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义务。
第3个回答  2021-06-2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只是提供劳动,不过要受用工单位的管理。
劳动者工资一般由用人单位支付,社保也一样。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劳动者无关。
第4个回答  2021-06-22
劳务派遣公司把你送到用人单位就不管了。出任何意外伤害都是工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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