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就是退工单已经拿到并且已经在新的公司上班并转正,原单位是否还有依据来讨要在原单位的培训费?

离职后,就是退工单已经拿到并且已经在新的公司上班并转正,原单位是否还有依据来讨要在原单位的培训费?具体经过:六月一号提交辞职报告,按照劳动法30日后也就是六月三十日最后一天做完离职。下个月到新的公司上班,而后领取了退工单在新公司正式入职转正。
在六月一号到三十号期间,原单位并没有对所发生的培训费有任何要求。
而后原单位又再次索要该笔费用,在八月,九月和十一月分别通过QQ李微信的当时提起该笔费用,但并未明确具体金额,只说需要支付,请问是否可以不予支付?还是必须支付?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从两方面来回答你:
1、原单位已经给你开出了离职证明,并且办理了社保减员,那么从理论上说你与原单位的一切劳动关系都已经解除,你无权继续向单位索要任何劳动报酬,同样单位也无权想你索取任何费用。
2、如果你再之前有过与单位的协议,比如参加培训之前签订的继续服务年限的协议,那么单位也可以以此对你起诉,但是单位很难胜诉,除非有你其他把柄比如伪造证明等。
总之在目前情况下不要被单位忽悠住,坚决不支付!这极有可能就是人力的一个工作失误,最后会不了了之。
相信我!我就做人力的。。。纯手工回答,请采纳!!祝你好运~追问

是的,签订了培训协议,为期两年。离职的时候没开离职证明。就这么到新单位入职的。我现在就是完全不用理他们是吧?但是我想知道他们如果劳动仲裁我,是有什么依据让他们败诉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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