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在教工楼从一位老师手上买下了一房屋,当时说五年后才能过户拿到房产证,去年因有事一直没有去拿,结果那位老师因赌博欠了几百万,就把我家的房产证拿去抵押欠款了,而他人也联系不到了,这该怎么办?
鉴于你这种情况,有很多纠纷在里面:
按照物权法,房产证抵押这属于不动产的抵押,必须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无效。
那位老师因赌博欠了几百万,就把房产证拿去抵押欠款,这个肯定是不合法的。
由于不是商品房,所以买卖存在风险。
由于买卖协议没有公正,因此也存在纠纷。
目前看来解决的办法最好还是通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