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产,是我母亲去世时留给我的,当时的继承人一共有三个。但因为其余的两个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因此我便成为了唯一继承人。我们也为此在当地的法律事务所作过见证。之后我便自己一个人到外地打工。在走之前为了防止房产证丢失,我将房产证留给其中的一名继承人。也就是我的外婆保管,而房子也一直由我外婆居住。但之后我在外地打工很不顺利,手机也丢了很多次,不但没钱回家也没脸回家,联系方式也全断了。直到3年后情况也有所好转,而等我再次回到家乡的时候才知道外婆在两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房子也被一些我不认识的人所居住。具知情人和我说,我的房子已经被我外婆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舅舅以极底的价格卖给了一个邻居,房产证也给了那个邻居。钱和电器什么的全被我二舅拿走了。那个邻居是我母亲生前的朋友,也是当时的房产的见证人之一。他买了房子之后就一直在做出租。我的一位朋友和我说,当时我那个邻居买这个房子的时候曾向大家说征求过我的意见。她说曾经给我打过电话经过我同意才买的。但我之前的确没接到过这样的电话,因为我的电话早就丢了。后来我又听到传言,说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已经改成了我那个邻居的名字。我去找过那个邻居,但那个邻居却矢口否认是她买的房子,并且极力劝说我,让别想太多了。年轻人应该自立,自强。等等还说他在北京有熟人,能给我安排个保安工作,让我赶紧去别耽误了挣钱。。。我明白她现在已经铁了心想把这场买卖进行到底了,因为现在我那个房子已经做价8万块钱了。我知道只要我到法律事务所拿回见证书她我就可以要回房子,但我不清楚那个见证书是否已经被她通过暗箱操作给销毁了。假如我找不回见证书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