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业务问题要裁员,然后我转到公司的另一家新开的公司,然后过了2个月团队就解散了,法人也不是一个。当时总公司的人事给我们承诺了赔偿金,但是没有盖章,而是以子公司的名义,但是子公司的法人是我们直接上司。然后过了半个多月总公司的老板也跑了,法人去了别的公司,这种情况赔偿金还能不能拿到,如果该不该仲裁。而他们说两家公司法律上不是一家。还有这种情况我如果告是告一家还是第二家呢,因为第二家的法人不是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