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住房合同期限未满,房东要卖房,怎么办?

我朋友租了个商品房,合同写明要租三年,租金每年一交,但是现在租了还不到一年,房东要卖房,我们是不是有权利把这三年租完?
如果房东执意要卖房,我们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ps.朋友认为赔偿不是关键,她主要是想继续在那开店,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请有经验的朋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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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是一年一交,保障的这一年的权利还是三年的?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还没有到期,房东不得卖方,否则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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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8
协商吧,三方协商,如果新房主同意买房后还租给你们用,就再追加一协议,继续使用了,不行的话就按法律程序解决,要么现在房子不能卖,要么培尝违约金。房子在有纠纷的时候是不能卖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19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东可以转让房产,但不能影响未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你们有权把这三年租完,告到法院也是你们能胜诉。房东若执意卖房要把你们赶走,构成重大违约,你们有权利要求房东继续履行。
此种纠纷能达成协商最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7-08
你的朋友可以继续租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就是说你朋友可以以同等价格、条件买该房屋,不买也不受该房屋出售影响,新的房主也要继续租房子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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