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跳槽,原单位领导不放人,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编制还是合同制?如果是合同制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学校不调档,可以向学校投诉。如果是事业编制,虽然程序和合同制差不多,但是事业编制不仅仅意味着劳动关系,还意味着干部人事关系。你可以按照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干部人事关系不一样。我之前终止事业编制也很麻烦,这个要看你单位的性质,编制的性质和你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态度。

这种交流是有技巧的。你要有好的理由,有能力的人,有好的沟通方式。我们以后再谈这个。况且辞职有风险,很多问题不是辞职就能解决的。比如你的新单位需要原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如果和原单位关系冻结,会比较麻烦,尽量沟通。但是这个环节也有解决的办法,比如调取卷宗,把新卷宗所在地的意见作为调查鉴定的意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项规定是法律赋予员工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通过这种方式提交的辞职通知不需要公司批准,公司无权拒绝员工的辞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服务期协议,则需要支付剩余服务期对应的培训费违约金。如果你这样离开,30天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是否办理交接手续,不影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和后果。如果新单位也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或者对法律的理解足够准确),自然就不用担心用人单位是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很明显,要防止用人单位与原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如果被录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或者,主体可以与新单位的人员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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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1
我认为还是要先跟你的原单位好好的去沟通一下,说出自己想要离职的理由。再有如果真的不同意放人,那么你可以直接申请离职。
第2个回答  2022-04-21
应该提前一个月向领导打招呼自己要离职,过了这一个月直接走就可以了,不要在乎任何人的挽留。
第3个回答  2022-04-21
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应该主动的和对方去沟通,如果对方还是这样的话,那么只能去劳动局解决了,才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对方没有权利私自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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