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7年的规定, 是否是在7年内只要不连续离港180年就行了?也就是说我可以每3/4个月去一次香港, 每次呆几天,然后7年后就可以了?
还有, 如果香港公司发工资, 有纳税记录, 再满足上面的要求, 就可以了?
那如果是被香港公司雇用派往大陆呢? 可以离开吗?
香港优才计划,是香港政府于2006年公布并推出的一项设有配额的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行业优秀人才赴港定居。
一般来说,以香港综合计分制获得批准来港的申请人,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2年,并可以在逗留期限接近届满时申请延期逗留。假设是以成就计分制获得批准来港的申请人,一般首次入境即可一次性获得在港逗留8年得批准。如有需要延期逗留,申请人须证明有经济能力可独力负担其本人(和收养人)在港居住期间的生活和住宿。
香港优才获批后,申请人拿的是香港居民身份,要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就要有“2+3+3”续签,然后在续签满7年的情况下申请“转永居”。当然也可以一直拿香港居民身份。
2+3+3续签方式
第一次:获得入境处颁发的《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凭此办理为期2年的逗留签证;
第二次:2年逗留签证快到期一个月前,向入境处提交证明文件,申请续签,通过后可以办理为期3年的逗留签证;
第三次:3年逗留签证快到期一个月前,或者居住已经满7年,则可以向入境处提交证明文件,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入籍香港成为香港居民。
所有通过优才计划获准来港的申请人和其受养人通常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后,可依据香港法例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