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验伤验好后,验伤单交给派出所保管了,但是对方也没给我任何收到验伤单的凭据啊!当时也怪我没经验,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一般如何证明我已经交过验伤单了呢?
万一派出所阴我把证据隐匿了伪证陷害我怎么办?
当时我交单子的时候派出所只是录了被害人陈述并且整理后签字,口供内容有写伤情评估部分,但是没有明文写清我已经交了验伤单了。
怎么办啊。。。现在心里没底啊,万一警察陷害我把我的验伤单隐匿了反咬一口说我没鉴定怎么办啊。。。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后怕怎么录完口供验伤单都不还给我个人保管
虽然警察说了证据材料需要统一由警方保管可是总应该给我明确回执也好收条也好明确写明已经收到验伤单的吧
案事件接报回执单上面只写了被害人基本陈述,没有任何验伤单的信息啊
额。。。得足够严重进了刑事程序才需要法医部门吧
因为伤情等级还没确认,一开始只是走的治安案件的路子啊,所以验伤单只是到派出所指定的医院填写的,医生和医院只要写完伤情签字盖章就行了。没见医院有留档啊。
普通的民事程序么也算熟悉了,但是因为都是直接到法院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举证后法院收到证据材料都要给出证据收据的(我一般都要求法院给的)
但是因为大家都是读书人啊,之前平时也没遇到流氓侵害过,治安类案件程序不是很了解
看到派出所收到证据也不出具证据收据一类的文书觉得很诧异(我也问了警察说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东西过,我也知道根据诉讼法只有规定法院收到证据要开收据,公安没有明文规定)
唉。这办事也太不正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