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收取验伤单后是否应当给予凭据?

我验伤验好后,验伤单交给派出所保管了,但是对方也没给我任何收到验伤单的凭据啊!当时也怪我没经验,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一般如何证明我已经交过验伤单了呢?

万一派出所阴我把证据隐匿了伪证陷害我怎么办?

当时我交单子的时候派出所只是录了被害人陈述并且整理后签字,口供内容有写伤情评估部分,但是没有明文写清我已经交了验伤单了。

怎么办啊。。。现在心里没底啊,万一警察陷害我把我的验伤单隐匿了反咬一口说我没鉴定怎么办啊。。。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后怕怎么录完口供验伤单都不还给我个人保管

虽然警察说了证据材料需要统一由警方保管可是总应该给我明确回执也好收条也好明确写明已经收到验伤单的吧

案事件接报回执单上面只写了被害人基本陈述,没有任何验伤单的信息啊
额。。。得足够严重进了刑事程序才需要法医部门吧

因为伤情等级还没确认,一开始只是走的治安案件的路子啊,所以验伤单只是到派出所指定的医院填写的,医生和医院只要写完伤情签字盖章就行了。没见医院有留档啊。

普通的民事程序么也算熟悉了,但是因为都是直接到法院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举证后法院收到证据材料都要给出证据收据的(我一般都要求法院给的)

但是因为大家都是读书人啊,之前平时也没遇到流氓侵害过,治安类案件程序不是很了解

看到派出所收到证据也不出具证据收据一类的文书觉得很诧异(我也问了警察说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东西过,我也知道根据诉讼法只有规定法院收到证据要开收据,公安没有明文规定)

唉。这办事也太不正规了

  派出所有办案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办案程序规定》、《刑事案件办案程序规定》与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收到验伤单后可以记录在案或收入在办案卷宗中,作为办案的证据与凭据,不必另行为当事人出据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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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30
案件接收单确实只写你的情况,那叫受理案件,不写行为人的。笔录可以也可以不记录你的伤情结论的.
关于你提到的那么多问题,都是多余的担心,一,派出所不会随意把你的验伤报告隐藏或是销毁的。二,派出所出具委鉴定伤情书时,是有编号的。三,法医部门也有登记和编号的。四不用想那么多,谁也不敢冒这个险的。包括警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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