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开的增值发票给快递丢失了怎么办?客户还没有认证的?听说要登报还要罚款,除了登报还有其它办法吗?

各位帮帮忙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要到办税大厅领取《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并且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06
你好,很高兴能帮助你,你这种情况不用进行登报的,丢失空白发票才需要登挂失,你的这种情况,贵公司只需要提供对方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就可以了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将记帐联复印两份并盖上发票专用章给对方,注明与原件相符,让对方认证
2、取得对方的专用发票丢失证明,证明里需注明已认证通过
3、凭丢失证明及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去国税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寄给对方就完成了。
因为这并不是贵公司的责任,不会罚款的,你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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