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09
如果是你本人不愿意续签了,公司不需要给你补偿,因为对你来说没有损失;如果是公司不给你续签了,那公司要补偿你一笔费用,一般按照工龄算,但每个公司的基数不同的,要看效益好坏。
第2个回答 2012-02-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不需要给你补偿
第3个回答 2011-08-12
我不太清楚这个,但是,我认为提前写一个是好的,这样,咱么条件都具备了。他们也不能为难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