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签的合同,今天上班了,明天不想去了可以吗?会影响跟别的公司签合同吗?

如题所述

其实,求职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会遇到,但是如果一切都是按章办事,自然是好,但中国人情社会,我想解决各种问题的办法有很多!

原则上来说,你已经签了合同,不去上班,算是违约,公司方面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但实际情况下,我国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大多都不会去和员工纠缠,特别是这种无谓的事情!最理想的结果是和公司老板或负责人好好沟通,吃个饭,道歉等等之类的,最好把合同要回来,当没有这回事,彼此交个朋友最好不过!!!

我并不是不提倡合法的契约精神,只是认为现实的解决好事情更为关键,没有必要总是拿着各种条文条款说事,未必有什么实际意义!

至于你与其它公司的合同,两者基本也没有什么冲突,即使你无法拿回合同,我想公司不会去故意找人去给你搞乱,经济社会,损人不利已的事,没人做的!最好是大家协商解决,不要引起冲突,和气生财!!!

大致上这样吧,有什么问题再发百度信息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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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7
貌似对你以后找工作不利,现在好像有一个行业沟通,要是不想去的话建议你还是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把话说清楚,做事要坦荡荡,不然会让别人干着急,耽误人家
第2个回答  2014-03-27
没过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否则,你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聘用你的单位也占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第3个回答  2014-03-27
没有影响的,因为如果你刚开始上班是有试用期的,你不去上班了就会被视为不合格
第4个回答  2014-03-27
试用期内,没事。
第5个回答  2014-03-27
一般都会有试用期 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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