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现在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在公司做了9年了,

我现在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现在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在公司做了9年了,如果这样被解除劳动合同,另:我是拿的计件工资,加班费怎么算??赔偿金怎么算呢?请各帮解答一下.谢谢!!

1、因为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的。公司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根据以下情况,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要支付给你1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平日加班是1.5倍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休息日是2倍,法定节假日是3倍。你可以自己计算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13
公司解除无固定期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你支付双倍补偿金的,你工作了九年,公司得支付你18个工资的补偿金。(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加班费的部分,如果平时没有足额支付的话,应该给你补足加班费的。
第2个回答  2012-03-13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要支付给你1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平日加班是1.5倍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休息日是2倍,法定节假日是3倍。你可以自己计算下。
第3个回答  2012-03-13
不过你应该准备对相关证据,证明你曾经加过班,比如同工工友的书面证言。如果证人不出庭要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