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10以上,公司性质为私企,借调到同一老板出资以他人名义注册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关系保险公司有文字证明,公司注册未满五年),与其签定了无固定期合同。现在本人在哺乳期,因身体原因休假,并交给公司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公司逼我自动离职,我不同意,公司提出可以补偿,但在补偿金方面出现分歧。请问:
1,N+1补偿金是否可以按我在总公司时间也就是10年以上计算?
2,公司未按实际收入和工龄为我缴纳的五险一金,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缴?
如果对某一仲裁庭仲裁不满,员工可否到另一仲裁庭,还是直接起诉?另外您是律师吗?能否留下联系方式,如果要起诉可以联系您。
追答你好!劳动仲裁属于属地管理,在北京市,你的单位在哪个区就归哪个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你就只能到辖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换仲裁。对一审不服的还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我不是律师,我们是专门做劳动争议案件代理工作的,我们是一个团队,我们每年要承担几百起案件,包括给很多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我的座机是01084934872,
追问谢谢。再请问:
1,N+1补偿,是按当月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值乘以N+1年对吗?
2,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大概要准备什么资料和证明?
是的,按照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你到你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大厅领取仲裁申请书,按照上面的提示填写申请事由。你需要准备与你的申请事项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换证据。同时要准备好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