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被老板口头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我在一个新单位工作三个月门突然被老板辞退,这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也没有重大过错,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除工资以外),如果可以要求,那标准是什么?如果老板决绝补偿,我也该怎么办?需要注意的事什么?谢谢
这个事过程是怎么样的?例如先去去劳动局哪个部门?调解,仲裁,法院,都是怎么个顺序,流程?

我想问的是您的工作是什么性质的?劳务工?合同工?为什么被辞退?试用期有口头约定吗?
一般情况下,即使没有合同,只要你为他服务过,你拿过他的工资有书面收据就可以向他主张补偿,根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可以主张六个月的工资,若是他拒绝,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投诉他,如果没有书面的证据,那就比较难了,另外,你的老板可能会接口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主张解除合同,你可以直接告知他,没有书面合同约定不算追问

没有书面约定,他也可能借口我在工作中有失误来拒绝补偿,这个劳动局支持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23
一、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你可以要求老板再支付你三个月的工资。同时,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合计是四个半月工资。
二、如果老板拒不给付,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说调解,对调解或仲裁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能够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11-09-23
完全可以 ,不过私企的话最多也就是多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可以到当地申请仲裁和劳动保护
第3个回答  2019-10-20
没有有效证据,只知道老板人和姓名
第4个回答  2011-09-23
二楼很详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