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通知辞退员工,在员工要求补偿时,公司又说又不辞退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对于口头辞退,企业没有出具正式的书面辞退通知,员工就可以继续去公司上班工作,不理会公司的辞退。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企业辞退的程序根本就不合法,是没有效力的,被口头辞退的员工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去继续上班,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企业无权剥夺员工的工作权利;二是借此机会收集被辞退的证据,因为员工遭辞退后再回公司去上班,一定会遭到公司的抵制和拒绝,这个时候被辞退的员工就要做好准备工作了,要求公司提供书面辞退通知,同时用录音拍照的方法收集证据。把公司辞退她的口头理由都录音下来,最好全部录像下来,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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