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宅基地被邻居家强行占取,我们该怎么办?求好心人帮助!谢谢各位

我家后边的宅基地被同村的人买去,他要盖新房,由于盖大门,要占取我家的地方,如果事先和我们打招呼,我们也许会让他们占用,但是他们态度强硬,还动手打了我家人,我家人忍无可忍,只好不同意他们占用我们的地方,但是他们更加的仗势欺人,求好心人帮助我家该怎么办?难道说在中国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吗?还是更多的是情大于法?
村委会知道这件事情,他们根本不管,他们知道我们的土地被占有了,因为他们人多,所以村委会不好得罪他们,应该怎么起诉他们?

宅基地被邻居家强行占取,可以带上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找村委会或居委会帮助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邻居。
法律分析
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调处。当事人对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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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3
1、被打了,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一定得处理的。
2、宅基地被占,先向村委举报,协调;协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临近城市的话,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违建。追问

警察对于打人的事情根本不管的,只要给他们钱他们就会管,即便是打死人,没有钱的话他们也不管的,村委会认为他们人多,根本就不占到我们这一边,他们就是强行侵占,还扬言把我家房子拆了,我该怎么办呢,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村人

追答

说实话,你这个事情比较难办,因为现在还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在农村人多的占优势;
但是也应该挺直腰板,先找乡政府,要他们出面处理,处理不了的话,就请个好点的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你必须先准备一个东西,就是看你家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没有的话,赶紧到村委去开个证明,到法院诉讼要用的,这个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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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9-23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之规定,结合你家纠纷的实际情况,可以找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的,找乡政府处理。如果对乡政府的处理不服的,向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1-09-23
拿着证据告他,你们的地盘他们不能占
第4个回答  2011-09-23
拿出相关证据直接起诉追问

很感谢您的回答,请问我该拿出什么证据呢,我对法律不懂,我家是农村的,应该怎么起诉?我家有宅基地使用证,他们知道自己的地方不够,说不让占也的占。现在的世道除了用武力解决不可以用法律解决了吗?

追答

按照住宅基地使用证上标注的房产面积和尺寸规划,把现在的实际情况拍个照片 拿着这些东西先去找村委会和解,如果合计不成直接找派出所报案,就说以侵犯个人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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