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过期几个月,但保险买着,可以起诉嘛?

如题所述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过期几个月,但保险买着,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离职,不用提前递交辞职报告,不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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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1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出于对用工之日的理解不同,各地劳动仲裁委在具体案例的仲裁决定上也不同,有支持也有不支持的。如果可以请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后再做决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21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蛮一年,视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注意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是一年。【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
第3个回答  2011-09-21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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