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的儿子租了我二叔的房子开店。他想注册为贸易公司,但是我二叔不愿意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因为我二叔觉得,把房产证复印件给别人是很有风险的事,主要因为我大伯的儿子也有点前科,怕他拿去做坏事。
我家房子和我二叔挨着,所以我大伯的儿子就想,实际租用我二叔的房子,但用我家的房产证复印件去办理手续,工商局的人也分不了这么清楚,有个大致的地址就行了,不太可能分得清这两个挨着的房子哪个具体是谁的。
请问这个事有风险没?基本的防范意识我是有的,比如在复印件上写上“仅用于注册公司”,其它方面呢?如他是销售润滑油的,按规定他不能销售柴油(因为柴油是危险品需要获得审批才能销售),如果他偷偷销售了,会不会给我带来后果?
因为经营公司必须有营业地址,房本是确定经营地点的重要材料。房本通常在工商局进行审核后经与复印件确定,那么留存复印件作为档案资料,原件退回。
只是拿你的房屋地址作为注册地,可以直接拿房产证原件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强制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