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的人在法律上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吗?

我爷爷有8个子女,5女3男,现在老大已经去世,老二老三在外地,剩下的就在本地,老六在我奶奶去世之后三年没有到我爷爷那里去看过一次,更谈不上赡养了,现在我爷爷已经瘫痪在床,他也没有来看一眼,这是不是已经构成遗弃了,应该得到怎样的惩罚?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十六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十八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十九条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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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04
有!《宪法》上有规定哦!《宪法》哦!
惩罚多数情况下是给钱!
做人还是要多点良心!
如果老人跑到法院把自己儿女告了,社会的责骂,自己良心上的谴责,恐怕比什么惩罚都要来得厉害!
第2个回答  2007-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同样是婚姻法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清洁 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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