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外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共四个孩子,现已八十多岁了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多年有病,我是老三,现老大,老二都不管,现我把老人从安徽老家弄到宁夏和我在一起,她们不管老人的理由是老人和我走得近,说老人有钱给了我,老人拿有钱啊,一辈子不做生意,并且我的收入也不错一年上百万,我哪能要老人的钱,并且这几年为了老人我已把近十万花掉了,这都无所喂自己的老人嘛,可现在老人不能自理了,我也很忙,为了能让老人生活的更好一些我给找了保姆,每月1500元,毕竟是伺候老人,三个月保姆就走了,我不让你们花钱,你们的条件不如我我也理解可你总得出力吧,也免去老人的伤心,况且我自己还有两个老人也八十多了,我也难,我总想这些做儿女的咋能这样,老人把我们养了多少年,我们把他们养多少天难道还不行吗。我该咋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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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如果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则应按刑法的规定构成遗弃罪。如果老人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不需要子女的赡养或子女本身并无赡养父母的能力,则不会构成此罪。构成此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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