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个人名义注册了一个小公司,开了公司的基本户,想给自己和老公缴纳社保、公积金。
其中社保是按照深圳最低基数2030缴纳的,二挡医疗保险。大致算了一下,个人承担部分是:¥194.81.
公积金是按照20%的比例缴纳,缴纳基数是10000,每个月个人承担的是10000*0.2=¥2000。
我的问题是:
基本户没有实际工资这一项支出,还会牵涉到个人所得税吗?
如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基数不一致,是不是要按照公积金的缴纳基数10000元来申报个税呢?
如果有个人所得说,我要自己去地税局申报吗?PS:我请了别人帮我做代理记账,申报个税,是不是他们就能搞定呢?现在十一假期没结束,他们还没上班,我着急想知道答案,麻烦懂的人给个答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