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如何除名(房产证未办,房子未交)

我和我女朋友原本计划要结婚,我父母出钱首付,用我自己的名字贷款买了一套期房.但在女方的要求下,加上了她的名字(女方一分钱没出). 现在我们分手了,可是购房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除去她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ps: 我跟她商量过,她说房子上有她名字,就有她的份.......不同意除名.

通常不可以,除非从新签订房屋购房合同,原合同可以申请作废,但是必须得到合同各方同意。
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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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24
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5
1、如果不想吃亏就上法院起诉,提交你的相关付款证明,胜算较大。
2、如果想按照现在一般过户程序走的话,你女朋友不同意除名,这套房子你是没办法私自办理产权人变更的,像上面那位说的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能办理的前提是你女朋友要到场签字确定她将自己那部分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你。
而且你这个是商品房,看样子房产证之类的还没到你手上,房管部门最多有你们的备案,想像第2条里面说的那样过户还必须等房产证、契证、国土证办结之后才能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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