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领失业金

如题所述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领取失业金的方法如下:
1. 私下联系公司负责人,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如有损失,可协商赔偿。
2. 向劳动监察处投诉,要求前公司赔偿损失费。
3. 监察处投诉无果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4.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相应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社保的权益保障:
1、社保基本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养老、失业、医疗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保险制度;
2、社保的种类:中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类;
3、社保的缴纳规则:社保的缴纳通常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设定不同的缴费比例和基数;
4、社保的权益:参保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到养老金、医疗报销、工伤赔偿、失业金和生育津贴等社会保障待遇;
5、社保的查询方式: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卡、社保局官网、手机APP等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和权益领取情况。
综上所述,当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以领取失业金时,员工可采取的措施包括私下协商、向劳动监察处投诉、提起劳动仲裁,以及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相应证明并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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