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一个地方干了好几年,老板一直没和我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差不多前前后后干了三年吧,老板只给我交个意外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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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0-25
先看劳动法关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偿,收集证据,先和老板谈判,以后要是转正怎么样,不行的话申请劳动仲裁,一般这种情况能赢,就是太耗时间了,快的话三个月,有的半年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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