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洛阳龙门街道裴村社区征地最新消息

如题所述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G208二淅线洛阳城区至伊川段改建工程
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2〕31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龙门街道等2个街道裴村社区等6个社区集体土地,作为G208二淅线洛阳城区至伊川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范围: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共涉及龙门街道裴村社区,诸葛镇西韩社区、杨堂村、杨沟村、西山张村、刘井社区等2个街道、6个村。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公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洛龙区政府拟组织龙门街道办事处会同洛龙区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交通等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伊滨区管委会拟组织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伊滨区征迁处、诸葛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内拟征收土地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规定,洛龙区政府拟召集洛龙区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龙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管辖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伊滨区管委会拟召集伊滨区信访局、伊滨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诸葛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管辖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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