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包裹在投递运转途中丢失哪方负责赔偿?

一家杂货店,与一家快递驿站(中通)有合作:说直接点就是杂货店凭借自己的客户资源,平常一天或隔几天偶尔也做寄快递的业务,当然包裹还是给快递驿站寄出,赚个小差价,两方合作是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
某天杂货店又像平常一样接到一个寄快递业务,也是按平常一样以杂货店老板的名字信息,在中通快递平台下好了单,给到了快递驿站寄出,然后,转运过程中丢件了,物件是收货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收货人又急用,收不到东西,一气之下就投诉了中通。
几天后快递驿站向杂货店反馈,上级要求赔偿的话,你杂货店全责,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以上情况,杂货店有什么应该承担的责任?到底是谁应该承担责任?
请业内人士给出专业详细的法律援助,以解惑和解除麻烦,谢谢~

快递包裹在投递运转途中丢失,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具体如下: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在收件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快递员不能让他人代签。快递员拍照签收,擅自将包裹放置在门卫室,最终导致包裹遗失,快递公司对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13
快递中途丢失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承担赔偿责任。快递运输途中不同的丢失地点有不同的负责主体。快递取件后丢失的,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站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负责;快递在中转站丢失的,由中转站负责;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失的,由目的地网点负责;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负责
法律依据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偿责仟
第2个回答  2022-03-11
一、快递丢了是谁的责任,怎么赔偿?
快递丢来谁的责任主要看谁有错,如果是寄件人或者收件人的过错或者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快递公司是不用负责任的。如果消费者网上买的东西,快递公司把快递丢失的,消费者可以先找卖家维权,因为卖家的物品并没有完成交付,卖家存在违约,卖家需要承担责任。卖家承担责任后可以找快递公司追偿。
1、快递企业对快递的丢失或损毁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2、快递企业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保价规则。
如果符合上述某一种情形,寄件人可以向快递公司主张按物品原价索赔(违约责任)。比如快递员在快递发放的时候并没有核实收件人身份,导致快递被冒领,法院通常会认定快递公司未尽到谨慎的审查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邮政法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二、快递丢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三、快递丢了怎么处理?
快递丢失的可以找卖家由卖家补发或者退款。无法解决的可以请求网购平台官方介入,或者由快递公司按照事先约定赔偿。法律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邮寄双方邮寄时没有约定,快递丢失后应该免除本次快递服务费,对于购买过保价险的快递来说,应该按照被保价的金额赔偿给消费者。而对于没有购买过保价险的快递,应该按照快递费用的三倍赔偿给消费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0-13
快件在运输途中,不论是损坏还是丢失,当然都是快递公司的责任,至于你说该由谁去索赔,那要看发货方式,谁如果是商家发货?你是收货方,还没有收到,那这个赔偿当然应该是商家去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换句话说,谁是发货人,谁去跟商家协商赔偿。追问

因为要实名的原因,除非寄件人要求用自己的信息,否则寄件人的信息是统一用杂货店老板的名字和电话;投诉是收货人提起的。
杂货店就是接一下快递业务,接活下单后包裹交给快递驿站后就完事了。

第4个回答  2021-10-13
当然是转运过程中的快递公司负责了 你与快递公司是有合同的 但与驿站有合同关系的则是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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